查看: 1945|回复: 10

招聘启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2-9 10: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XX公司是一家环球贸易公司,为全面引进人才,开拓全球贸易市场,现面向国内招聘职员,具体条件如下:

1、 年龄不限,只要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男女老少均可应聘。

2、 性别不限,同等条件下能清楚说出自已性别的优先考虑。

3、 长相不限,无需太多的气质,同等条件下,长相稍差的优先考虑。

4、 身体健康状况不限,只要你心地善良,有一定特长(含会吹泡泡糖),均可参考。

5、 婚否不限,不论未婚,已婚,二婚,三婚、四婚,N婚(N趋近于无穷大)均不受限制,同等条件下,不能清晰说出自己婚姻状况的优先考虑。

6、 学历,只要具备托管制家庭幼儿园文凭的即可。同等条件下,对拥有全日制小学文凭的优先考虑。

7、 语言能力,只要能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含各地方言)或能用其他方式表明自己想法的均可,同等条件下对不知道来是COME去是GO的优先考虑。

8、 工作经验:无需工作经验,只要上班能找到单位即可,特殊情况,能在家属或警察的帮助下找到单位的也可以考虑。

9、 社会经验:只要知道山高水深,春暖冬凉等一些简单的社会经验即可,同等条件下,对知道仨多俩少的优先考虑。

10、 职位: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职员,可自由选择,先到先选,后到后选,无需论资排辈,无需工作业绩。

11、 待遇:一经录用,待遇从优,一律实行日薪制,日清日结,全员平均薪金不低于欧元区国家金领阶层平均工资的1.6倍,同时,只要全年上满3个工作日就可被评为劳动模范,享受带薪休假362天的超级员工待遇。

12、 试用期,本次招聘人员均不设试用期,一经录用即成为本公司终身员工,生老病死,家中老幼养护费均由公司全全负责。

13、 为减少双方争议,签订劳动合同前,做为诚意金,本公司将先期支付每名应聘者人民币1000000元,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应聘者落聘,应聘者均有权扣留上述诚意金。

14、 本次招聘人数不限,直至社会再无应聘人员为止。

15、 本次招聘采取无线信号传输方式,应聘者只需对天大喊三声:“我要聘XX公司XX职位”即可,如三日内未接到任何通知,即视同为应聘成功。

16、 本次招聘活动已由XX公证处公证,请广大应聘者认准本公司标志,严防上当受骗!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9 11: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9 11: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宽松,待遇优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9 13: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16、 本次招聘活动已由XX公证处公证,请广大应聘者认准本公司标志,严防上当受骗! 15、 本次招聘采取无线信号传输方式,应聘者只需对天大喊三声:“我要聘XX公司XX职位”即可,如三日内未接到任何通知,即视同为应聘成功。 本公司将先期支付每名应聘者人民币1000000元,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应聘者落聘,应聘者均有权扣留上述诚意金。 我已对天大喊三声,强烈期盼三天后有人民币从天而降,如无则可证实确实被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9 13: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123456于2007-02-09 13:42发表的:
16、 本次招聘活动已由XX公证处公证,请广大应聘者认准本公司标志,严防上当受骗! 15、 本次招聘采取无线信号传输方式,应聘者只需对天大喊三声:“我要聘XX公司XX职位”即可,如三日内未接到任何通知,即视同为应聘成功。 本公司将先期支付每名应聘者人民币1000000元,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应聘者落聘,应聘者均有权扣留上述诚意金。 我已对天大喊三声,强烈期盼三天后有人民币从天而降,如无则可证实确实被骗。
真有信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6 1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7 21: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天大喊三声,天空地空职位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7 21: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招聘启示”,不是“招聘启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4 16: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做梦,偶也做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4 2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月黑风高夜俺也试试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20: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在本版发帖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