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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一干部出狱后异地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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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1: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市民政局的副科级干部,在承包土地参与经营期间,与他人产生矛盾进而厮打,对方伤情严重,这名干部因而被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干部出狱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反而调到鲁山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变成了吃财政饭的行政编制。

  ■两份判决书人同名不同

  记者到河南鲁山县张官营镇南王庄村采访时,一名村民拿出了两份鲁山县法院的判决书,第一份是2006年7月作出的对被告人王书中(又名王中、王中娃)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另一份是2002年鲁山县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原告是王忠,其身份是干部。村民们说,王忠就是王书中,现在他们一家都在县城居住,两份判决书中,和王忠打官司的都是该村的村民。

  通过判决书记者了解到,2006年6月16日上午8时,“王书中”因琐事与村民张平发生争执,被告人王书中上前用拳头对张平进行殴打,并将张平打翻在地,造成张平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张平损伤为轻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故判处王书中有期徒刑6个月。一审判决后,王书中没有上诉,自2006年7月5日被羁押,2007年1月4日被释放。

  ■投资80万元搞经营与村民产生矛盾

  住址为平顶山市中兴路某号的“干部”王忠,和住址为鲁山县张官营镇南王庄村的“农民”王书中是一个人吗?费尽周折,记者联系上了王忠。

  “判决书都是我的,我是王忠也是王书中。”王忠说,“2004年,我投资80多万元在家乡承包了500多亩土地。因为我以前坚持正义得罪了不少村民,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和我有矛盾,他们合伙陷害我。”

  6月18日,记者拨通了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刚朝海的手机,他证实王忠确是一个多月前从平顶山调来的,目前是该局的党组成员,因为接触时间短,对他的情况不是太了解。

  ■两个身份证三个出生日期

  从公安机关的户籍档案中,记者找到了王忠和王书中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农民身份的王书中出生日期为1966年11月15日,干部身份的王忠出生日期为1971年9月15日。记者问王忠为什么有两个身份证,他说:“我有个哥哥死了,我就有意用了他(王书中)的身份证。”至于年龄,“两个都不对,王忠那个年龄是我招工时故意填小的,我是1968年11月15日出生的”。

  王忠说,去年7月,他在平顶山市民政局企管办任副主任,不经常去单位,所以单位不知道他被逮捕、判刑的事。

  记者问:“你为什么在法庭上隐瞒你的干部身份?”王忠说:“这是派出所的失误,责任不能在我,我说什么他们就写什么了。”王忠还告诉记者,他在平顶山民政局任企管办副主任时,虽是副科级但不是行政编制,不由财政开支。到了鲁山县民政局后,级别还是副科级,但已是行政编制了。

  ■供稿/《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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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4: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年年有,处处有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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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4: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能算怪事吗,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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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18: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多了就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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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3: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也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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