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知风
有一回,我跟几位朋友一起去看进口大片,路上聊天,当中一位做警察的朋友说,前不久他们派出所又搞了一次突击扫黄,重点是无证经营的发廊,她说,当时他们警队连同工商局管理人员一起出动,有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很快便把几十家发廊的门面砸了个支离破碎……
我听了嘴上开玩笑说:“无证经营?那是不是意味着发廊还可以有证经营呀?赶明儿我也办一个证去。”心里却颇为难受,为那些矫枉过正的警察工商,更为那些又失去生计的妓女(三陪女)们。
当然,我并不是支持妓女(三陪女)以出卖自己的肉体来维持生计,这里我必须首先做一个定论——妓女(三陪女)是社会的边缘阶层,是要不得的,纵然她们有千万条理由来从事这一行,我也决不认同。但是,我知道,妓女(三陪女)并不完全等同于品格低贱,不管是过去,是现在,还是遥远的将来,都不乏像“李香君”那样品格高洁、充满人格魅力的“妓女”,她们可以为了国家大义,抛头颅,洒热血,而真正低贱的,恰恰是当时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朝廷。
我曾经看过一篇报告文学,文章说妓女(三陪女)的基本来源大概有四种:一是贫困所迫,为家人为生存计,不得不卖身为生;二是被强横势力逼迫陷害而不得不下水;三是贪图享乐而自甘堕落,四是自身的生理需求。当然,还有其它更详细更曲折的原因,文章分析得非常透彻也非常到位,这里就不一一转述了。这里,我特别想说的是——从基本来源可以看出,有时候,妓女(三陪女)的产生,是社会权贵恶霸逼迫的缘故,她们本身就是可怜无助的受害者。而且,就算她们是真正的低贱,但她们危害或者产生威胁的对象最多也不过是为数不多的单个个体,并不足以威胁到整个社会,整个政党,整个国家。实际上,在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真正下贱,真正罪大恶极,真正祸国殃民的是以某些“政治娼妓”为首的“灵魂鸡”!
妓女(三陪女)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但她们却未必出卖自己的灵魂,而那些道貌岸然的权贵们享尽了荣华富贵,却还要出卖国家出卖人民的利益,整天的只会左拥右抱,过着纸醉金迷、鱼肉百姓的生活,难道他们不是比妓女(三陪女)更为下贱几百倍上万倍吗?
我这么说,也并不是为了替妓女(三陪女)辩护,我只是想说:当大家指责妓女(三陪女)的时候,应该认真想想自己是不是“灵魂鸡”或者“准灵魂鸡”,一味地指责妓女(三陪女),而不想想她们可能存在的冤情,可能承受的苦难,对她们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要知道,肉体肮脏了固然可怕,但灵魂肮脏了就更可怕千万倍!
像美国、新加坡等民主发达国家,妓女(三陪女)多了,还可以设立红灯区加以控制,并定期检疫卫生来限制其负面效应的蔓延,但如果“灵魂鸡”多了,那又如何控制呢?
要知道,一切法律法规条例,乃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往往都有灵魂鸡参与,他们是绝不可能放弃自己堕落的阵地的!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因受迫害而沦为妓女(三陪女)的姐妹们,以及诸如当年山西洪洞黑砖童工之类的奴隶,包括如今那不畏恶吏、奋起反抗、拒绝堕落的贞女英雄——邓玉娇!
修改定稿于2009年6月1日凌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