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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向管理层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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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22: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群管理层:
    大家好!近日来,游坛不断,汲精华、觅良友于此,收获匪浅,承望有机会成为论坛斑竹一员,参与论坛日常事务的管理,为大家庭的发展尽一份力,鄙人尤对今史热评、原创文学有兴,每日观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常畅游时政评论,每每收益不浅,间或有个人感悟愧成原创文学,以载心路历程。望管理层批准为盼。


                      宁远甲骨文
                      200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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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5 22: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管理层的同志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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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1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我个人也愿意请你加入我们版主这个行列。由于本论坛的初上版主需要发帖量在一百以上,所以暂时还请你多熟悉一下论坛,我们求贤如渴。

  其实发帖量不会说明什么问题,只是说明一个坛友对论坛的熟悉程度和喜欢程度,之前有很多坛友上来对论坛也非常有兴趣,申请当版主,被我们批准后,就杳无音信,故提出要调一百个帖子来考验坛友对当版主的热情度,请理解。这几天还请你把这个版面的版主管理制度多多阅读一番,完了加些改进意见,我个人认为你还是比较有思想,有见解的。

  请记着,我们求贤如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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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6 1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管理员的厚爱,一定以饱满热情投入即将开展的工作。 [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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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10: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了版主后,需要每天来一下论坛,编辑所管理版面最近新上的帖子,好的,给予奖励,不好的给予处罚。如果有一周的时间来不了论坛,还需要来这里告假一番,让论坛有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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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6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是的,我已经详细学习了我们论坛的斑竹管理规则 [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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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18: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们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好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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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22: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严格啊~看来我暂时没有意愿当斑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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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1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斑竹主要就是为大家服务的,就好比学校的班长啊等,其实事情最多的就是他们,很多时候都事义务贡献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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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20: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目前学习是我的任务
等大学了,再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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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20: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问题,等你上大学了,就来我们论坛当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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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0: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向论坛申请当版主以来,积极参与各类话题的讨论,认真学习论坛版主管理规定,经过我们多名版主的综合考虑一下,特别吸收宁远甲骨文为原创文学版面试用版主,试用期一个月。

  希望宁远甲骨文不负众望,就任版主以后,天天来论坛审批该版面最近新发的帖子,如果有特别情况不能及时来,请在这里向论坛说明一下。

  相信该坛友在就任版主以后,会为大家带来更多的、精彩的讨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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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11: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

应该是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这才符合改革的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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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9: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redlogo于2006-11-20 11:41发表的: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

应该是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这才符合改革的精神所在!

说得实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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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16: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也只能等到发帖100了,谢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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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19: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喜爱这个论坛,100帖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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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雪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1-30 22: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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