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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是非不传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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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3 22: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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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一定要避免造口业。
    生活中说话的机会很多,但是,要说得有意义则不简单。例如:解决他人烦恼,彼此沟通了解,引导他人学佛……等等,如果只是在制造是非,则自己与他人,常常都会两败俱伤。
    常常听到别人说“××人很坏、很差劲!”等的评论。如果,我们没有与当事人相处过,也并不了解他的做人,如此,听一听也就算了,千万不要再二度宣传,因为,人往往透过主观来评断人、事、物,难免与事实是有所差距的。
    而一般学佛的人,常会犯的一种毛病,那就是到一个道场参访,如果看到不好的现象,常喜欢妄加批评,而忘了自己是为了修行以及听闻佛法,才来亲近道场。
    所以,高雄文殊讲堂的四大根本戒规就是:不说是非、不听是非、不传是非、不打妄语。全部跟我们的这张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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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如果我们将说话视为一种“享受”,不想负责任,最后很可能因为话太多而伤害了自己。


    有时候会听到一些人告诉我:“××人不好!”
    我只是随便听听,如果真的听进去了,又依据他的话加以二次诽谤,那不就太没有自己的主见了吗?
    所以,我常劝这些讲别人的人:“修行人不该谈论他人是非。”但是,一般说人是非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辩解道:“他真的就是这样!不是我在说他的是非。”
    “薄薄两片皮,说好说坏都是你。”
    谈论是非,只会蒙蔽自己的心性,障碍解脱之道,谈是非时,内心呈现的是纷扰的情况、不安的状态。而且,“说人者人恒说之”,若不谨言慎行,可以预见的,这个人将永难挣脱是非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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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1: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感谢楼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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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能避免造口业


众所周知,学佛修道者欲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受持三聚净戒,除受持“摄善法戒”,发愿“法门无量誓愿学”,及受持“摄众生戒”,发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之外,更应受持“摄律仪戒”,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其中最易犯者,非“口业”莫属。何以故?盖人不能离“群众”而独居,尤以修行自利利他之“菩萨道”者,更是如此,由于与“众生”相处,对于人生百态,人我是非,都会无意中加以“评论”而犯之。然而并非所有之评论都是造“口业”,如同世间法之“诽谤罪”,是具备其法定要件,方可构成。兹将有关佛法所常易犯“口业”之情况,分述其要件如下:  (一) 诽谤三宝。其中“佛宝”是福慧两足尊之天人师,“法宝”是世尊金口所说之探求人生宇宙真谛之万古不变真理,较不会被诽谤,而对于“僧宝”,由于末法时代,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往往未去除贪嗔痴三毒之徒,假借佛法名义或附佛外道,骗财骗色,犯斋犯戒,而危言耸听说不能批判他们,否则便是“诽谤僧宝”,将堕落“无间地狱”,只好如同台大邱联恭教授所说,受害者唯有回家抱棉被哭,此是何等悲哀!更是违背世尊出生娑婆,教化众生之本意。其实此“诽谤僧宝”之口业,是必须具备下列之要件:
  (1) 意图散布于众。以语言、文字、图画等方法皆可。
  (2) 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被害人之名誉有无因而受损,可以不问。
  (3) 所指摘或传述之事,不能证明(无确切证据)其为真实者。或虽能证实,但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
  (4) 须要受害者为僧宝。非出家人个人(本人学佛心得分享第一○九,曾有详述“僧宝”之要件,请自行参照)。盖此罪在佛法而言,是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是必堕落“无间地狱”之罪,故其要件是比较严格。

  (二) 破和合僧。此为五逆罪之一,亦是极重之“口业”,其须具备下列之要件:
  (1) 须有破坏之故意。
  (2) 须有破坏之行为,包括身业及口业。
  (3) 须因其行为,造成“和合僧团”被破坏,变成不和合或分离。
  (4) 须破坏之对象,是谨持“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之僧团盖此罪亦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必堕落“无间地狱”之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三) 说出家在家菩萨罪过。
  (1) 须有故意。
  (2) 须有曾受“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造之“口业”。盖一般未受此戒之众生,除非构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诽谤罪”,当受刑罚之制裁外,并非此戒所规范。
  (3) 须曾受“菩萨戒”之佛门四众所犯之罪过。如果被批判者未曾受此戒,除非行为者构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诽谤罪”,当受刑罚之制裁外,并非此戒所规范。盖此戒,对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而言,亦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四) 自赞毁他。其要件如下:
  (1) 须造“口业”者,有自己称赞自己优越之能力,且该能力是属真实,否则“未得(如天眼通等)说已得”或“未证(如阿罗汉果等)说已证”,则属“大妄语”。
  (2) 须造“口业”者,有嫉妒他人之能力,而故意颠倒该事实,令第三者因之而曲解。
  (3) 须“毁他”之口业,与“自赞”之口业,两者有相牵连之不可分关系。
  (4) 须造“口业”者,曾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否则不受规范。盖此戒,对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而言,亦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五) 说大妄语。其要件如下:
  (1) 是未得“涅槃”谓得“涅槃”,未证“菩提”谓得“菩提”,未见“阿罗汉道”谓见“阿罗汉道”,大妄语成,堕落无间地狱。
  (2) 所向是人。即对人说大妄语。
  (3) 是人想。即认定对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
  (4) 有欺诳心。即蓄意要使人受欺骗。
  (5) 前人领解。即对方能领解所说之内容,如对方是聋人痴人不解语人不犯此重罪。
  (6) 此为现今末法时代之众生(佛门弟子或附佛外道),为五欲六尘和名闻利养,而最易犯之“口业”。如今满天飞之“活佛”“仁波切”“某佛再来”“某菩萨示现”,然而却贪嗔痴三毒未除,贪婪世间之五欲六尘未免,即已构成此“口业”之要件,依本师 释迦牟尼佛在经典多次开示,此种人必堕落“无间地狱”。

  (六) 说小妄语。其要件如下:
  (1) 即上述“大妄语”之外之“妄语”,其中尚包括两舌(言语反覆,搬弄是非)、恶口(以恶毒之言骂人)、绮语(涉及闺阁男女含有淫意之言)。
  (2) 须曾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否则,除非构成刑法之“诈欺罪”等罪,须受刑罚制裁外,对一般人而言,并不犯此戒,
  (3) 虽犯之不失戒体,但犯可悔罪。

  (七) 说世间过。即是以上所述之外,而为一般人所易犯者。举凡爱批评时事,爱东家长西家短等等皆属之,虽不犯如何之罪,亦不犯如何之戒,但有覆盖吾心,导致道法不入。
  由此观之,学佛修道者第一要“明心”,不但要受三皈五戒(可保人身),修十善业(可生天界),而且更应善护口业,不诽谤三宝、不破和合僧、不说在家出家菩萨罪过、不自赞毁他、不说大妄语和小妄语,纵使“世间过”亦不说,如此才能“净化”口业,不致于堕落“无间地狱”。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亦曾云:“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若见他人非,自非即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憎爱不关心,长伸两脚卧。”此乃示人修行,明心除垢,直捷返家之文。
  总而言之,菩萨修行以“戒”为本,总摄一切戒律,一切威仪,亦即无恶而不断,无论大小恶事恶行、恶言恶语、恶心恶念皆须断除干净。古德云:“一念不生,众戒具足,三业清净,无恶不断,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举凡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大乘菩萨戒法之人,最主要一定要收摄一切戒律,断除种种罪恶。换言之,律即律法,乃禁止之意;仪即仪式,为轨范之意,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义唯有四项:一者不为利养故,自赞毁他;二者不得故悭,不施予人;三者不得嗔心,打骂众生;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愿与诸仁者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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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链接过来的图片失效了,我找不到相对应的图片,要不你给我地址,我去把图片拿来这里上传,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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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zjccrn 的帖子

zjccrn:如何能避免造口业


....... (2013-10-14 11:12) 
你这比较细比较具体,更具有指导意义,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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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zjccrn 的帖子

zjccrn:你链接过来的图片失效了,我找不到相对应的图片,要不你给我地址,我去把图片拿来这里上传,可以不? (2013-10-14 11:47) 
不是什么特别的图片,如果你能传的那最好,谢谢,原文地址http://user.qzone.qq.com/5265468 ... ;amp;pos=138167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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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7: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寂默 的帖子

寂默:不是什么特别的图片,如果你能传的那最好,谢谢,原文地址http://user.qzone.qq.com/5265468 ... ;amp;pos=1381674371 (2013-10-14 16:25)
我把图片拿来了,谢谢寂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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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21: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是非、不听是非、不传是非、不打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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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21: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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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君一席言,什么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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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3: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气,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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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听是非那是不可能的。人处在大环境之中,周边既有亲朋,又有陌生人,岂能掩耳堵塞外界信息?关键的问题,是听了以后如何处置。愚认为,在是非面前有三类人:一是,明辨是非,正确处置,当行则行,当断则断。例如,当年日冠侵略中国,爱国之士闻后立即行动起来,反抗日本侵略。这是爱国之举,不仅不能指责,而且应该全力支持!若对此也听之任之,岂非懦夫之辈?二是,不理是非,不惹是非,遇之当作未遇,听之当作未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任凭天翻地覆,我自归然不动!三是,不论是非大小,不论与己何缘,“韩信带兵,多多益善”,今天张三的话题,明天李四的新闻,后天王五的家事……统统收纳,然后当作言谈之资 ,并以此炫耀自己是第一信息灵通人士。

到底如何面对是非,那就看一个人的道行、德行如何。不听、不传,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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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4: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zjccrn在《如何能避免造口业》一文中,把口业规范起来,那就对了。对于这类口业,应该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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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21: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是,不说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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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20: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听是非,
关键的问题是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也就是“于心无事,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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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2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仁武君 的帖子

仁武君: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 (2013-10-1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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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2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达不到不听不传,但能尽量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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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23: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言多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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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07: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仁武君 的帖子

仁武君:  说不是,不说也不是。 (2013-10-16 21:51) 
请允许一切如其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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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0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civil 的帖子

civil:不听是非那是不可能的。人处在大环境之中,周边既有亲朋,又有陌生人,岂能掩耳堵塞外界信息?关键的问题,是听了以后如何处置。愚认为,在是非面前有三类人:一是,明辨是非,正确处置,当行则行,当断则断。例如,当年日冠侵略中国,爱国之士闻后立即行动起来,反抗日本侵略。这 .. (2013-10-16 14:03) 
在世间法上说你说的是对的,因为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对真修行人来说是出世间法,出世间法是没有分别的,分别即错,动念即乖。不过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在世间法能做好就很不错了,佛法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就需要我们明辨善恶(明辨是非),否则何谈莫作与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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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07: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天边的云 的帖子

天边的云:喜欢。言多必失。 (2013-10-1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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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00: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仁武君
我无法做到不传是非,争取做到少传是非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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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09: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生活在江湖,江湖就是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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