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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市委书记后尘 湖南郴州宣传部长涉贪“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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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11: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大公报”报导,继原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拘押后,日前,又传出郴州市委原宣传部长樊甲生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和涉嫌买官卖官,受贿金额至少800万元,受到严肃查处。据悉,8月中旬,湖南省纪委发出内部通报:因樊甲生情节十分严重,正式对其实施“双规”。据称,樊甲生被“双规”后,使郴州政治腐败案件更加错综复杂。

据郴州政府某知情人士透露:8月9日,湖南省委以开会为由,将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召至长沙,随后对其实施控制,仅两天时间,樊甲生向湖南省纪委供述的涉案资金即超过400万元。事实上,樊甲生受贿金额远不只此数。

据参与樊甲生案件调查的湖南省纪委某知情人士透露,根据有关举报者所反映的情况,初步调查显示,樊甲生受贿金额至少达到800万元。

据称,樊甲生在担任郴州安仁县委书记、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涉嫌买官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金额巨大。有消息称,自去年5月至案发,樊甲生担任郴州市委宣传部长一年期间,每当本地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发生严重矿难事件后,樊甲生就利用宣传部长的权利要求在第一时间对消息进行封锁,然后获得矿山的乾股或现金回报,樊甲生也由此被当地百姓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队长”。

除此之外,樊甲生还四处捞取好处费,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反映,樊甲生在郴州五岭广场一块电子屏上就赚了480万元。据其介绍,五岭广场的电子屏真实造价为180万,而在结算时樊甲生却安排以660万元的价格支付给深圳某公司,从中获取好处费480万元。

官官相护封压新闻有关消息称,樊甲生案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案的“窝案”之一,樊甲生通过向李大伦行贿买官,经其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李大伦案发后不久,樊甲生即以郴州市委宣传部名义给郴州市直单位、新闻机构及各县区机关下发“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串联、合作等。

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樊甲生,系湖南郴州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人,学历不高,早年任村民兵营长,历任安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03年经李大伦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2005年5月担任市委宣传部长。

李大伦被冻结3155万另据可靠消息称,通过湖南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李大伦家庭人员及李大伦本人的审查结果显示,李大伦夫妇交代,他们共收受贿赂1325万元,其中李直接收受895万元。另查证李大伦家庭存款达3200万元,目前已冻结3155万元,其中包括李大伦名下单独控制的2300万元。

7月4日,李大伦案正式移交湖南省检察院。据称,该案共涉及从上到下158名党政干部。7月30日,经湖南省人大通报,正式罢免李大伦的湖南省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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