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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饭店海鲜水分重 一顿饭宰客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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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7 00: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少市民去饭店就餐,都喜欢挑选些鲜活的水产品,当场过秤后再烹饪。可即便是现场过秤,也会因经营者钻空子而短斤缺两。如果选择的是那些价格不菲的鲍鱼、海参等,那一顿饭下来就不是赔个块儿八角的问题了。近日,沙河口工商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饭店检查时,发现该饭店销售的海鲜重量不足,1
公斤鲍鱼就被宰秤近150克,一顿饭下来,就被海鲜的“水分”宰去180多元。

    工商执法人员在水产品展柜前共检查了4种海鲜,重量均不足,其中216元1公斤的2750克公飞蟹,复称为2509克;776元1公斤的大鲍鱼1150克,复称时少了149.5克;156元1公斤的基尾虾750克,复称为689克;重量最接近的东星斑鱼,复称时也少了11克。记者粗略地算了一下,4样海鲜一共宰秤183.3元。
    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店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中“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数量、重量短缺”的规定,属于销售商品重量不足的违法行为,他们已按有关规定给予了处罚。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到饭店就餐时一定要看准称重的海鲜,发现异常后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而经营者更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律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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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7 0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的市场情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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