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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坚持公有制,但这公有制是逐渐形成的。我们以往所说的全民所有,我一直赞同现在比较实际的称谓:国有,而在改革开放后我们才有真正的公有制。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和生产资料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并不是等于全民所有,因为每一个民众没有上述的权利,只有通过国家机关行使这权力,所以称之为国有我认为更为恰当。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着国有制企业,不过各自比例不同罢了,比如2006年1月2日《经济观察报》上刊登者这样一组数据:
在1990年,意大利国有企业产值占其GDP 的14.5%;法国国有企业产值占其GDP 的10.5%;1955年,日本国有企业占其GDP的24%,之后就逐渐下降至近期的12%,印度国有企业占其GDP的12.5%,而美国的国有企业只占其GDP 的1.2%,这并不等于他们也有公有制。
另外,集体所有制这集体虚位问题早已被法律界提出了,究竟谁是属于这个集体,目前也无法界定。
按照法理,真正的公有制应该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有一定公开透明的操作规则,人民可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们得感谢当年勤劳的荷兰人民,是他们创建了股份制(见《大国崛起》第二集:小国大业),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连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你说这不是公有?
再者,美国安然公司做假账,欺骗公众,美国检察机关立马起诉,罚得他倾家荡产,连做假账世界第三安达信公司也不能幸免,为何?因为股份制上市公司是公众的企业,是实实在在的公有制,由不得公司头头胡作非为。
所以说,我们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在改革开放后才逐渐在完善,政府要求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将国有制逐渐过渡到真正的公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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