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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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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20: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近日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此外还有各种基金征收总额2000多亿元。在“各种收费规模依然偏大、行为不规范”的背后,也呈现出一些不和谐的“乱象”,具体表现在,“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

  民众对行政收费权失范的抱怨,充分显示了这一权力虽然极为必要,又应极其谨慎与规范。在公法理论上,行政权本身不具有任何优越于私权利的权威。行政收费权唯一的来源只能是公民通过立法的形式授予行政机关,而绝非“天赋公权”。

  令人感慨万端的是,当下正在执行着的行政收费项目,不但缺失一部专门的行政收费法,就连规定了单项行政收费的其他法律也少之又少。设立收费项目的主要途径仍停留在行政审批上。换言之,时至今日行政收费项目中绝大部分来源于行政机关的自我授权。这种行政权的自我扩张基本不受立法权的约束。基于行政诉讼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排斥,这种行政机关的自我授权即便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也不受司法的审查。活在“权力真空”中的行政收费权,的确应通过立法来解决它的合法性危机了。

  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行政收费法已然在列,这说明行政收费法制化引起了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重视,并已列入议事日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应关注的也许就不仅仅是要不要为行政收费立法,而更在于如何立,以及如何通过这部法律来破解行政收费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从立法目的上看,行政收费法必然带来民权长而公权消。行政收费法不但是一部使“治国者先受制于法”的法,也是一部关乎所有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法。它在学理上和内容上应是一部“行政的法”,在实践和理念上,又必须是一部能够体现最大多数民意的“公民的法”。为遏制行政收费立法中少数行政机关基于部门利益驱动下的抵触情绪,一方面行政机关要有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的决心及壮士断腕的勇气;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需要最大限度地吸纳公众参与,让最广泛的民意能够伴随着行政收费立法的始终。于立法实践上,物权法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就是一个可兹效仿的范本。

  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收费权亦不例外。只有真正做到了由人民而不是政府来决定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行政收费的乱象才能真正被遏制,行政收费法的立法要旨才能真正实现。
  



  新华社近日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此外还有各种基金征收总额2000多亿元。在“各种收费规模依然偏大、行为不规范”的背后,也呈现出一些不和谐的“乱象”,具体表现在,“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

  民众对行政收费权失范的抱怨,充分显示了这一权力虽然极为必要,又应极其谨慎与规范。在公法理论上,行政权本身不具有任何优越于私权利的权威。行政收费权唯一的来源只能是公民通过立法的形式授予行政机关,而绝非“天赋公权”。

  令人感慨万端的是,当下正在执行着的行政收费项目,不但缺失一部专门的行政收费法,就连规定了单项行政收费的其他法律也少之又少。设立收费项目的主要途径仍停留在行政审批上。换言之,时至今日行政收费项目中绝大部分来源于行政机关的自我授权。这种行政权的自我扩张基本不受立法权的约束。基于行政诉讼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排斥,这种行政机关的自我授权即便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也不受司法的审查。活在“权力真空”中的行政收费权,的确应通过立法来解决它的合法性危机了。

  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行政收费法已然在列,这说明行政收费法制化引起了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重视,并已列入议事日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应关注的也许就不仅仅是要不要为行政收费立法,而更在于如何立,以及如何通过这部法律来破解行政收费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从立法目的上看,行政收费法必然带来民权长而公权消。行政收费法不但是一部使“治国者先受制于法”的法,也是一部关乎所有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法。它在学理上和内容上应是一部“行政的法”,在实践和理念上,又必须是一部能够体现最大多数民意的“公民的法”。为遏制行政收费立法中少数行政机关基于部门利益驱动下的抵触情绪,一方面行政机关要有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的决心及壮士断腕的勇气;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需要最大限度地吸纳公众参与,让最广泛的民意能够伴随着行政收费立法的始终。于立法实践上,物权法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就是一个可兹效仿的范本。

  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收费权亦不例外。只有真正做到了由人民而不是政府来决定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行政收费的乱象才能真正被遏制,行政收费法的立法要旨才能真正实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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