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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的饮食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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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11: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剖腹产术前不宜滥用高级滋补品。如高丽参、洋参,以及鱿鱼等食品。因为参类具有强心、兴奋作用,鱿鱼体内含有丰富的有机酸物质――EPA,它能抑制血小板凝集,不利于术后止血与创口愈合。

  剖腹产术后6小时内禁食。剖腹手术,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肠蠕动减慢,肠腔内有积气,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增强肠蠕动,促进排气,减少腹胀,并使大小便通畅。易发酵产气多的食物,如糖类、黄豆、豆浆、淀粉等,产妇也要少吃或不吃,以防腹胀。

  当产妇排气后,饮食可由流质改为半流质,食物宜富有营养且易消化。如蛋汤、烂粥、面条等,然后依产妇体质,饮食再逐渐恢复到正常。术后不久的产妇,应禁止过早食鸡汤、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可在术后7~10天再食用。

  (洪慧莉)

    《健康时报》 (2007-10-01 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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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3: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有关人员需要的,来学习.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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