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62|回复: 0

70城市房价上月涨5.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9 07: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18日联合发布的调查显示,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其中,北京涨幅为10.4%,位居全国第二。

  具体来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2%,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6%。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秦皇岛11.8%,北京10.4%,深圳10.0%,福州9.8%,厦门9.1%,成都8.5%和广州8.3%等。

  居高不下、持续上涨的房价令消费者在买房的过程中有一种“痛苦感”,搜房网的调查显示,86%的买房者表示他们很痛苦或比较痛苦。其中46%的买房者表示:房价太高,信息繁杂,令他们无所适从,有些想买房的人被迫进入“观望期”。

  专家表示,今年房产调控还会加强,而且大幕已经拉开,估计房价快速上涨会得到遏制。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网站公布,从今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加强执行征收增值税力度,将对房地产企业的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对过去以低价吸纳大量土地储备的发展商影响尤大,因其土地价值增值部分最高。

  而此前从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平均提高2倍,其中交纳税费最高的大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由以前的0.5元至10元调整为1.5元至30元。同时,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倍的政策也正式实施。

  自此,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使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提高,三者构成了土地环节的“一费二税”上调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副研究员尹中立认为,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对楼市宏观调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中,税收政策还会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市场报》 (2007-01-19 第02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在本版发帖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