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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称彭水诗案当事人待处理而非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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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0: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再次就“彭水诗案”表态指出,彭水县原县委书记蓝庆华正在待处理过程中,其到重庆市统计局任副局长是待处理,而非平调。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王鸿举接受采访表示“考虑到蓝庆华的工作能力,不能让他没有工作,到统计局任职是平级调动”。对此,王鸿举昨天说,这些话是别人强加给他的,这是把一个显然荒谬的观点,强加给他人,然后加以批驳。“我对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人,给重庆捅这样大娄子的人,我会说他能力强吗?何况,彭水的工作我非常不满意!”

对蓝庆华“平调”重庆市统计局任副局长,王鸿举说,这不是平调,是待处理,是在一个处理的过程中。“因为彭水要换届,所以他(蓝庆华)离开这个岗位。这就是市委的一种表态。”

王鸿举说,“彭水诗案”的教训有两条。第一条,领导干部心胸要开阔,要听得了批评意见,“不是能够听,要听得进。无论他是当面给你提的,还是背后提的,是用严肃的态度提的,还是用调侃的态度提的都应该听。”

第二条,就是依法治国,任何领导干部,无论是一把手还是二把手,都不能干预司法的正常过程,不能对某一个个案,去提出自己主观指令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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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0: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直接拿下啊,玩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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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请他读读<<邹忌讽齐王纳谏>>和<<厉王止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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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大懂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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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1: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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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1: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政治文明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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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0: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市就没有人能用了吗?这种人当市领导,换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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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2: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Re:[惊喜]绩效工资开始落实

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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