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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强调医院必须先救人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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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00: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在200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向各地各级医院提出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的5个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坚持以患者利益为先,加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规范,也是今年卫生部深化“医院管理年”的思路之一。马晓伟表示,今后,对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多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要暂停或终止其执业活动;对疏于管理、医疗事故频发的医疗机构,要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此外,卫生部表示正在与司法部门共同研究,修订、规范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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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09: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做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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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对做不到的要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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