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97|回复: 4

允许双姓起名是“小事大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14 06: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由公安部起草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经完成,《条例》允许子女可采用父母双姓起名。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口重名严重,如可采用父母双姓起名,可增加128万个双姓,缓解重名问题。(6月12日《新京报》)

  自己的名字和别人重名的问题,看似小事,一旦碰上就很麻烦。在学校,老师为了区分两个男女同名的“李伟”,只能用“男李伟”、“女李伟”来点花名册。如果碰上同姓名也同性别的,就只好用“大李伟”、“小李伟”来区分了。可要是碰上同性别、同年龄的三个“李伟”,又该怎么办?想想就叫人头疼。

  上面说的还不算最麻烦的,现实生活中,因为和罪犯同名而被警察抓进公安局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这样说来,《条例》允许子女可采用父母双姓起名,虽然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公民重名的问题,却可大大减少公民重名的概率,也就为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允许子女采用父母双姓起名,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意义。现在的子女,以独生子女居多,而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改变,子女随父姓已不是唯一的选择,很多做母亲的也希望自己唯一的子女能够采用自己的姓氏作为姓名的一部分。但按照过去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除了复姓,公民只能取三个字以内的名字。假设父亲姓王、母亲姓李,要想父母双姓都带上,孩子只能叫“王李×”——就一个字的选择余地。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就很难给自己孩子起一个含义更丰富的名字。

  现在,按照《条例》里的新规定,给孩子起名不仅选择字,还可以选择词。这也就是说,可给孩子起四个字的名字。因此,采用父母的双姓作为孩子自己的姓氏,既能有效避免由重名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又能满足父母双方的心愿。这一规定,看似小事,却是个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善之举,值得称赞。
来源: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大河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6 17: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是小事一桩,偏要吹成“大善” [s: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8 08: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姓名--感觉总是有点怪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9 17: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是好,感觉像四个字的像日本名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9 17: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起好了还可以可是双姓的想起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大学实习的时候,我同学给学生批作业的时候,发现一个作业本上并排写了两个名字,火的不行_____再怎么省也不能两个人用一个作业本呀!
可是后来弄清楚了,那压根就是一个人! [s:4]
具体名字不记得了,不过就如同"王伟李强"这种形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在本版发帖QQ客服返回顶部